Monday, July 28, 2008

~~ 絕對經典~~

當我向老板請假的時候,老板寫了這封信這樣回答我:
你想請一天假?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?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。 一年52個星期,你已經 每星期休息2天,剩下261天工作。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,去掉170天,剩下91天。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,加起來 每年23天,剩下68天。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,又用掉46天,還有22天。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,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。每年有5個節假日,公司休息不上班,你只幹15 天。

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,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,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?



我的回信內容:
你怎麼不說

我每天8:30上班,我8:00 就要從家中出門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....... 沒有給我錢)。每天17:30下班,我要到18:00才會到家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......沒有給我錢)。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,要穿襯衫西裝庫皮鞋,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,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,公司也沒有給錢。

每天看電腦,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,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100度,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,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,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。每天用滑鼠鍵盤,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,回去還要自己買SALONPAS來貼,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SALONPAS,又得我自己出錢。

每次有案子,你一句話丟下來,我就要花盡心思,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,隨時隨地走到哪裡連半夜作夢都夢到,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。客戶不爽,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,弄的我精神衰弱、食慾不振,還要開夜車趕案子,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,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。

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,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,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,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。我不過多請一天假 ~

你媽的還不讓我請這一天的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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